美国制造业创新中心可持续运行主要做法分析
时间:2017-10-19

 

信息产业与技术研究部 邓卉

 

截至2017年7月,美国已建成14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从2012年建设第一家试点以来,美国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商业化运营、中小企业扶植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功的实践,这些经验将对我国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选择拥有具备影响力牵头机构的建设团队

在明确了支持领域后,通过公开、竞争的选拔过程,美国在一个重点领域仅选择一个团队建设一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比如电力美国(Power America)就是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牵头的团队与纽约一所大学牵头的另一个团队竞争,最终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团队竞标获胜。这样的做法区别于以往“多而散”的支持方式,避免了多个创新主体间功能定位交叉重叠以及潜在竞争性导致各自为战的问题,有利于集中资金、人才、设施等各类资源,进行多方协同创新。竞标获胜的美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团队均拥有具备相当影响力的牵头机构和带头人,这无疑会增加创新中心的权威性,有利于吸引广泛的产学研用各方加盟。如电力美国的牵头机构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在相关技术和工程领域有长期的研究,和私营部门有非常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电力美国的执行董事为美国陆军退役少将Nicholas G. Justice,具备相当的权威并掌握广泛的人脉资源。

(二)通过多层级的会员机制吸引合作伙伴

创新中心设有一个层级分明的合作伙伴体系,政产学研各方会员根据自身条件与意愿,可参与到不同的合作层级,通过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缴纳会费、参与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的合作、提供科研资源等,来享受相应权利,包括董事会席位、技术和知识产权获取、研发设施使用等。如数字化制造和设计创新中心(DMDII)向企业提供三个会员等级,等级1每年需缴纳40万美元的会费,同时承诺5年内至少花费300万美元支持创新中心内部研发项目,等级2每年需缴纳20万美元的会员费,等级3每年仅需缴纳500美元的会员费以吸引中小企业加入。相应的,等级1和2的会员相比于等级3会员将拥有技术咨询委员会的席位,可参与管理创新中心的日常工作事项,并可免费使用相关项目的知识产权,等级1的会员还将拥有执行委员会的席位。学术/非营利性机构、地方政府也可向DMDII申请会员,其中地方政府成为会员需承诺5年内至少向DMDII投入500万美元。

(三)注重扶植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

中小企业是美国创新的重要源泉,他们往往是变革技术的早期使用者,美国制造业创新中心特别强调对中小企业的扶植,要求有较大数量的中小企业参与,如美国制造的会员中有1/3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会员的年留存率超过80%;DMDII的中小企业会员数则超过100家,占比超过7成。同时,创新中心也制定了对中小企业的多项扶植措施,包括向与中小企业联系紧密的合作伙伴和中介进行宣传,提供技术咨询和量身定制的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共享设施和设备,以加速产品的设计和测试;为新中小企业会员的各种捐赠提供津贴;提供知识产权分级授权等等。创新中心已助力众多中小企业提升了创新能力,如俄亥俄州埃文湖市的小型企业rp+m,通过成为美国制造的会员,取得了AS9100C认证,并与包括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通用航空、波音等在内的大企业开展了业务合作。

(四)建立门户网站助力影响力扩大

各创新中心一般都建有各自的网站,内容涉及机构简介、会员相关、所开展项目、人才发展、动态新闻、联系方式、相关数据库资源以及论坛等。每个创新中心的网站还连接到管理部门——高端制造业国家项目办公室(AMNPO)创建的“制造业门户”(原网址www.manufacturing.gov,现迁移至www.manufacturingusa.com)。这个门户网站实时更新与美国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的新闻,内容涉及政府部门发布的创新中心招标组建通知,各创新中心的发展动态,以及相关的国家政策链接等。这些网站的设立将方便公众即时了解创新中心有关资讯,有助于扩大美国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影响力,并利于各创新中心吸引潜在的合作伙伴。